商標不予注冊復審
添加時間:2019/10/18 16:36:57

商標不予注冊復審是指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權利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被異議人對商標局的異議審查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不予注冊復審。
服務時間:9個月左右
服務費用:3000起
商標不予注冊復審所需材料
1、主體資格證明;
2、委托書;
3、復審理由及證據。
商標不予注冊復審辦理流程
1、免費咨詢
2、專業案情分析
3、撰寫申請書
4、上報商評委
5、跟進審理進度
6、評審會裁定,下發復審決定書
商標不予注冊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書(代準備)
2、委托書(代準備)
3、主體資格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執照)
4、通知書(不予注冊的通知書原件及送達證明)
5、答辯書(答辯理由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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